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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读本》(28)
时间:2026-04-24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民族报  【字号: | |
第八章
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语言不通就难以沟通,不沟通就难以达成理解,就难以形成认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宪法规定的责任,是做好民族地区工作的长久之策、固本之举,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途径,是各民族参与伟大复兴进程、共享伟大复兴成果的必要条件。


要全面加强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要求,确保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中毕业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积极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深入开展民族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发挥考试招生导向作用,引导少数民族学生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融入现代社会的能力和竞争力。开展"职业技能+普通话"能力培训,提高民族地区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应用水平,提升城乡社区语言服务能力,大力营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生活环境。


少数民族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不是对立的关系,更不能曲解成消灭哪个民族的语言文化。要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鼓励民族地区汉族干部学习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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