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支持乌兰牧骑开展惠民演出(由自治区财政厅提供)
一是建立健全前置审核机制。在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健全完善“1+N”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在年度预算编制、重大资金安排使用中强化对资金项目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的审核把关,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始终贯穿于财税政策制定、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2021年以来,全区科学技术支出年均增长34.7%,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域支出均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速,教育领域支出年均增长7.1%;依托“一张明白卡”,优化查询服务、申报服务、金融服务“三项服务”,让群众明白惠从何来、惠在何处、惠有多少,更加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三是支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2021年以来下达乌兰牧骑、艺术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资金45亿元,2024年下达北疆文化专项资金1.5亿元,积极支持“红色文艺轻骑兵”、北疆文化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程;支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惠民演出等,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