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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联合发布依法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时间:2026-05-15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三农”工作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底座”,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要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资金管理、养老服务等全国性整治项目,部署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整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强力惩治“蝇贪蚁腐”,助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让群众可感知、得实惠。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5件依法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坚持依法从严惩处。“三农”领域职务犯罪侵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侵蚀农业农村发展根基,司法机关坚决依法严惩。杨某受贿案中,被告人身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在高标准农田、特色农业基地等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360万余元。褚某受贿案中,被告人身为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在农机购销补贴环节以权谋私,非法收受财物439万余元。二人均被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彰显了司法机关强力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鲜明态度。

二是坚持全领域、全环节惩治。“三农”工作涵盖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等多项重点任务,点多面广,链长域宽。本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涉及农业产业项目建设、农机购销补贴、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三资”管理、农民养老保险等领域,昭示了司法机关全领域、全环节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坚定决心。

三是坚持追赃挽损一体推进。侵吞、挪用农村集体资产、国家惠农资金、养老保险资金等犯罪行为,损害农民切身利益。对犯罪分子依法从严判处的同时,加大经济制裁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本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对相关被告人依法判处罚金刑,并追缴犯罪所得,决不让犯罪分子从中获利,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力惩治“三农”领域腐败犯罪,强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在铲除“三农”领域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为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不断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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