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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区工作大局,坚持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工作重心,以实现法律监督更加有效、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更加主动、保障社会民生更加有力作为检察工作着力点,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坚持以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己任,紧扣全区工作重心,以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发力点,以《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作为工作方向和标准,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金融诈骗等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重点监督涉及企业案件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财物不当等问题,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参与了新都市区建设、棚户区改造、G65高速改扩建等重大工程,有效地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主动作为,牢牢找准检察机关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利用各种媒介多层次多角度加大扫黑除恶斗争的宣传力度,制定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细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分工的意见》、《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移送规定》等多项制度;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针对办案中遇到的有关问题随时召开公检法联席会,统一意见,达成共识,全面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2018年,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我区首例涉恶势力白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案,经我院提起公诉后,均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白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半。

二、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77211人,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03 10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5292人,提起公诉216255人。办理了杜某强奸案、武某某贩毒案、沈某某诈骗案等一批在我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为营造平安九原、和谐九原作出了积极努力。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或者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挽救”的工作方针,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或者建议减轻、从轻处罚。共决定不批准逮捕29人,不起诉15人,建议法院减轻、从轻处罚80余人,达到了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依托成立的“孙一红检察官办公室”,构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2018年,我院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3件3人, 2件2人提起公诉,不起诉1件1人。在惩罚青少年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法治教育,共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3次,增强了青少年自觉遵法守法的意识。

三、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做精刑事监督。积极建立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共同完善执法办案信息共享机制建设,通过开展联席会议、定期沟通等方式,促成执法办案信息实现共享。2018年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监督撤案18件,追诉漏罪7起,追诉漏犯19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55次、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5次,对量刑畸轻或适用法律不当的判决提出抗诉2件,列席审委会3次。针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104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9人次。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全方位做好监外执行和重点对象的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二)做强民行检察。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240 件,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区法院非诉执行活动进行了专项评查,共向法院发出有关执行活动检察建议48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力度,已建立起拥有 13 家区属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2018 年,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向我院报备行政执法案件 797 件,我院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纠正行政违法行为 72 件,均被行政机关采纳。

   (三)做优公益诉讼。一年来,我院把开展公益诉讼作为保障检察工作持续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多方发力,积极构建和完善公益诉讼工作内外部联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拓展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宣传面,推出了九原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微信公众号;聘请了30名我区辖区内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作为公益监督员,将区政法委500 余名基层网格员作为兼职公益诉讼监督信息员,推送公益案件线索;会同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黄河”、“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公益行动,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打造优质“公益诉讼产品”——梅力更生态公益示范林,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经典案例推广,受到了自治区人大、高检院调研组高度好评。

四、持续聚焦改革任务,促进改革项目落地见效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健全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畅通员额检察官进出渠道,按照上级院要求,我院及时组织了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实现了案件质量和效率双提高;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了《九原区人民检察院“捕诉合一”办案操作规范》,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捕诉合一”办案新模式奠定了基础。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检察队伍

(一)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注重强化自身素质,凝聚力、战斗力有明显提高;以建设包头市院“10+10+2党建阵地——九原检察党建为契机,促进党建与检察业务双融合;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同时围绕重大节日结点,丰富院内党建活动,组织开展了“唱红歌、颂党恩”、“过政治生日”等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凝聚精神,团结力量,让每位党员感受到温暖和认同。

(二)实现意识形态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2018我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5项工作制度,切实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我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得到了区委宣传部门的充分肯定。

(三)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我院将廉政教育工作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作风建设年”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使廉洁从政、廉洁从检思想入脑入心;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四)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检察队伍。坚持以教育培训为抓手,综合运用“小课堂”、选送继续深造、专题培训、案例研讨、案件评析、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业务培训机制,极大地提升了干警的业务能力水平。2018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130余人,我院10名干警在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中获得了自治区、市级个人单项奖荣誉,两个部门获得了集体荣誉。

六、强化监督,促进规范执法

(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我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并做到及时回复评议结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认真落实“六进代表之家”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指导公益诉讼、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使代表委员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职能、法律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司法改革取得的成效。积极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应公开信息占受理总数的96%,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二)内部监督加码加力。紧紧牵住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以案件评查为方式,建立“一月一评查”的案件评查机制,做到评查“全覆盖”、“无死角”,对评查出的各类问题进行及时通报并做到逐项销号,确保评查有效果、类似问题不重复出现;坚持以检务督察工作为抓手,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方面,开展了包括工作时间不在岗、工作日午间饮酒、公务用车、会风会纪、驻所检察、公诉人出庭等内容的督察工作,逐步引导检察干警将工作纪律养成工作习惯。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里,区检察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机制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依然繁重,检察队伍的工作理念、综合素能、司法办案质效与新形势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任务还比较繁重,特别是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五是部分干警身上存在的“庸、懒、散、拖”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工作质量不高、效率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改进。同时,也希望能够得到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

2019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9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总体工作要求,苦干实干,以坚忍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聚焦监督主业,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力争打造出更多、更精、更优的检察产品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坚定不移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进一步坚定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自觉性,严格执行向区委及时主动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把牢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以服务新都市区建设、重大项目引进、棚户区改造等全区重大项目为抓手,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主动适应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需求,不断探索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路径和方式,维护非公经济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与行业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净化社会生态。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群众关切的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完善和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四、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监督主业,补强监督弱项,补齐监督短板,持续加大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罚执行监督力度,紧盯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刑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着力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增长点,积极转变坐等办案、等米下锅的思维定式,坚持以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虚假诉讼监督为切入点,着重办理一批有社会意义、法律意义的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持续推进公益诉讼,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

结合本地实际和生态环境特点,坚持以民为本,紧盯关键领域和重点问题,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保护,拓展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公益类案件,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立体化生态检察模式,充分发挥开展专项活动辐射带动作用,巩固专项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新思路,将公益诉讼工作推向纵深。

六、积极稳妥抓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积极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通过整合侦监、公诉办案力量,打造专业化、职业化办案团队。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按要求完成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级套改工作和聘任制书记员考核录用工作,为深入推进员额制改革配齐司法力量;探索实施“智慧借助”计划,跳出检察看检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发挥退休老领导、老检察官的优势作用,帮助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和效果,切实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破除障碍、凝聚共识。

七、从严治检不放松,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加强思想、能力、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树立思想建党理念,以建设规范化党支部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制度治党理念,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对自身腐败行为“零容忍”,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树立向“教育培训、实战练兵要战斗力”的理念,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打造讲政治、有理论、会办案、懂专业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部署,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和只争朝夕的劲头,凝心聚力,一步一个脚印地为我区加快建设新的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向区委和全区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用语说明

1. 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的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2.“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捕诉合一”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同一办案部门的同一承办人办理;实施“捕诉合一”符合现阶段司法实践需要,有利于侦查监督的全覆盖,切实提高工作质效,实现“1+12”,更加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

3. 10+10+2党建阵地: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包头市检察院以“贯彻十九大精神·包头检察在路上”为主题,在市检察院设置22个展厅,集中展示10个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10个内设机构、张章宝工作室和潘志荣检察室在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方面的思路、措施、成效,以看得见、感受到的形式,使两级检察院相互借鉴他人之长、补齐自身“短板”,从而达到相互比较、相互学习、相互追赶、相互超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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